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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公房)是否可以继承或赠与?

日期:2020-04-27
公有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无法通过继承或赠与对房屋所有权进行处分。但是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所以共有房屋的居住权原则可以通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达到“继承”效果。此外,承租人可以向公房所有人购买公房取得所有权后进行完全的继承和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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